太原市劃定禁用高排放推土機等機械區(qū)域 —— 文章正文2017-12-26
為進一步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,改善空氣質量,12月25日,太原市政府公布《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(qū)域的通告》,明確劃定自2018年1月1日起,國一及以下標準(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)的非道路移動機械,禁止在西山旅游公路(牛家口村至土堂漫水橋)以東,新蘭路(土堂漫水橋至向陽店高速口)、北環(huán)高速以南,東環(huán)高速、東峰路(楊家峪高速口至龍城大街)、馬練營路以西,小牛線以北區(qū)域內使用。
根據規(guī)定,非道路移動機械系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械,主要為工程機械、農業(yè)機械、林業(yè)機械、園林機械、船舶運輸?shù)葯C械,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、推土機、壓路機、挖掘機、打樁機、瀝青攤鋪機、拖拉機、發(fā)電機、聯(lián)合收割機、非公路卡車等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國一及以下標準(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)的非道路移動機械。
(責任編輯: 來源: 時間:2017-12-26)
Keywords(關鍵詞): 長距離皮帶托輥傳輸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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